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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环境保护局2003年党风廉政
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意见
2003年是咸阳市委、市政府确定的投资环境整治年,扎实认真地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使环保中心工作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服务具有十分重要意义。按省环保局和市委、市政府要求,结合我市环保工作实际,现对200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以下安排:
一、总体要求
2003年我市环保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是: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十六大精神,认真落实第八次全省环保会议和陕西省环保系统第二次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我市环保中心工作,按照与时俱进的要求,加强反腐败三项工作,坚持治本为主,注重制度建设和规范管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狠抓工作落实,努力争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成果。为全面完成2003年环保工作各项目标任务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十六大精神,明确反腐斗争的思路和要求。
党的十六大报告以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确立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报告中关于深入开展反腐斗争的重要论述是纪检检查工作行动指导和思想武器。学习和贯彻十六大精神是当前和面对新形式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的机遇和挑战,我们要进一步认清形势,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全面学习领会十六大精神实质。把握“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把握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基本经验;把握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把握本世纪头二十年我国经济、政治、文化建设和改革的主要任务;把握全面加强党的工作部署。要在认真学习、逐条领会,全面把握十六大精神实质的同时,重点结合纪检检查工作和反腐倡廉实际,深刻领会,仔细钻研报告中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特别是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重大部署,进一步树立“坚决反对和防止腐败,是全党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的思想,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紧迫性和长期性,坚定信心、旗帜鲜明、毫不动摇的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抓紧抓好,为建设西部经济强市作出积极贡献。
(二)继续加大反腐败三项工作力度
1、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深化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1)继续落实关于领导干部不准接受有关单位和个人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的规定。对违反规定的必须严格执行纪律。对用公款向领导干部赠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的有关责任人员,必须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
(2)禁止领导干部到企业和下属单位报销应由本人及其配偶、子女支付的个人费用。以违反规定的,一律责令退还,并视情况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批准报销的企业和单位的有关责任人,要追究责任。
(3)继续落实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的有关规定。中央纪委进一步规定:不准省(部)、地(厅)、县(处)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在异地注册登记后,到该领导干部管辖范围内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活动;不准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利用该领导干部的职权为他人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从中谋取私利;不准领导干部利用职权为其它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在自己管辖范围内经商办企业谋取非法利益提供便利条件。
(4)狠刹奢侈享乐,铺张浪费歪风。禁止耗费公款进行高档消费娱乐和健身活动。环保机关工作人员到农村基层进行公务活动,不准用公款在社会上经营性饭店用餐。
(5)在严格执行中纪委、省纪委和市纪委明确和重申的各项廉洁自律规定的同时,要按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的范围、内容和要求,认真搞好申报、清理和自查自纠工作。开好民主生活会,加强日常的自律教育和监督检查。
2、认真查处违法违纪案件
2003年要紧紧围绕环保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格执纪执法,加大查处力度。坚决查办严重违反政治纪律、贪污受贿、徇私枉法、执法违法、领导干部为违纪违法人员充当“保护伞”的案件,严肃查处在各种项目审批验收和监测工作中弄虚作假,违法违纪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要重视信访举报办理,对群众投诉举报信件、上级转办、交办信访件,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对举报反映属“双重管理”领导干部的问题,及时通报上级环保部门,加强沟通联系。继续落实领导干部重点案件联系督办制度,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亲自督办、重点解决。有效促进我市环保事业的健康发展。
3、坚持政务公开制度,巩固行风建设成果
环保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经过两年试点现已成为一种工作制度。今年要不断完善并全面推进。在公开的内容上,凡是与环保有关的内容都要公开,今年公开的重点是:①建设项目环评审批验收;②排污费征收使用及环保专项资金的使用;③保留行政审批事项④环境行政处罚案件的查处以及涉及群众环境利益的问题。
要本着抓行业必须抓行风,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行风建设,积极开展行风评议,要把评议作为提高队伍素质的契机,加强建设、整顿作风、改进工作。今后在行风评议中,凡是被评为不合格或倒数的或在工作中出现重大问题的,各县市区环保局一把手要向市局作出说明写出检查。要把行风工作与开展职业道德结合起来,制定环保系统职业道德规范,建立职业道德准则,塑造环保良好形象。努力建设一支思想好、作风正、懂业务、会管理的环保队伍。
(三)以制度建设为核心,加大源头治理工作力度
要密切结合环保系统实际,重点围绕“管好权、管好钱、管好事、管好人”四个方面,深化体制改革,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1)规范行政审批权力的运行程序。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对已取消的审批事项要坚决执行,对保留的审批事项,各科室、各单位要建立管理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内部监督制约措施,明确审批内容、条件、程序和时限,制定出一整套的制度和操作规范,提高审批透明度,防止暗箱操作,建立“谁审批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
切实清理和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严格按照市清费办核定的收费项目按标准收费,加大治理乱收费工作力度,切实见亲企业和群众负担,不断改善投资环境。
(2)严格财经纪律,强化资金监督。针对市以下环保机构垂直管理的实际情况,加强排污费收支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财务制度,严格“收支两条线”,坚决取消“小金库”。对重点项目的确定和资金投入,实行集体审批制度,严格规范运作,严格财经纪律。不给腐败留下任何空间。
(3)加强环保工程项目建设的监督。对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污染治理工程等项目制定严格的管理措施,建立健全严密科学的约束监督机制,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对环保重点工程项目实行全过程监督。
(4)积极推行人事制度改革,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按照机构改革要求,引入竞争机制,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干部任用工作中,重点落实推行以下措施:一是坚持民主推荐和民意测验,多数群众不赞成的不能提拔使用,在年度考核、考察中,民主评议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一的领导干部,应免去其现职。二是继续坚持任前公示制、交流轮岗、廉政鉴定等制度。
三、具体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巩严思想道德防线。
首先,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十六大报告中关于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论述,按照市纪委宣教工作要点,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树立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的思想,努力构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思想道德防线。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素质,强化服务意识。
第二,进行法律法规党纪政纪教育,通过学习增强法制观念和自我约束能力,提高遵纪守法自觉性。教育党员干部树立正确利益观,筑起思想道德防线和党纪国法防线,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第三,开展警示教育,要以典型案件和事例为教材,采取多种形式对环保系统全体干部职工不断进行警示教育,做到警钟长鸣,提高教育效果。
(二)严格三个环节、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深入进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重要保证,责任区分、责任考核、责任追究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三个重要环节。抓好每个环节的工作,才能保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一是落实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按分工抓好自己分管部门的规定。坚持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县市区环保局、站一把手每年向党组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的制度,进一步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各单位、科室领导实行“一岗双责”即:对工作目标实行责任制,也必须对党风廉政建设实行责任制。二是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与工作目标责任相结合,做到同部署、同总结、同检查,同考核。建立廉政档案,平时考核,年终汇总归档。三是严格责任追究规定,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三)发挥行风监督员作用,拓宽社会监督渠道。
近年来,全市环保系统已聘请当地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有影响而且热心于环保事业的人担任行风监督员,今年要定期召开监督员专题会议,通报情况,征求意见。采取多种形式,如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投诉箱等,把环保系统执法监督工作置于社会的监督之中。
(四)开展效能监察,确保政令畅通。
围绕环保中心工作,开展效能监察。主要是监督检查环保执法是否到位,是否规范,有无以情代法、徇私枉法等行为。今年将重点对建设项目管理、“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和执法队伍进行监督检查。继续配合市监察局对严重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查处,防止和纠正地方保护主义。确保政令畅通。效能监察主要是围绕工作目标、工作质量、查找漏洞和薄弱环节,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要结合环保工作实际,实行优质服务、“答问负责制”、“限时办理”、“一次性告知清楚”等办法,切实转变机关作风,使我局各项工作迈入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
(五)加强环保纪检监察队伍建设。
纪检监察工作处在反腐败斗争的前沿阵地,政治敏感性强,工作任务繁重,纪检监察人员承担着党纪、政务监督的职责,要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作风、业务素质。各县市区环保局一定要加强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应有专(兼)人员负责。要把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干部充实到纪检监察部门中去,进一步发挥环保系统纪检监察队伍作用,以促进全市环保事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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