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及主要任务□各职能科室主要职责□质量保证□工作业绩
咸阳市环境监测站
一、 机构设置及主要任务: (一)机构设置 咸阳市环境监测站始建于1980年4月26日,直属咸阳市环境保护局,业务上受陕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指导,属国家环境监测网络二级站。本站现有职工54名,其中行政管理人员10名,业务管理及监测技术人员44名。专业技术人员中,大学本科生7名,大专生12名,中专生5名。站内设有办公室、综合室、大气分析室和水质分析室四个部门。 环境监测是一门综合性学科,涉及专业门类较多,全站专业技术人员中,专业技术门类共11个。 本站被授予技术职称的人员有33名,其中高级职称3名,中级职称8名,初级职称22名。工程师以上人员占技术人员的29%。 (二)主要任务 1. 参与制订本市环境监测工作规划、年度计划、有关技术政策和方案,并组织贯彻实施。 2. 负责系统地收集、审核汇总和管理市内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测数据资料,并按环境监测质量报告制度要求向陕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传输,参与编写全市环境质量报告书。 3. 负责全市范围内环境监测质量保证管理工作,建立质量控制技术体系。 4. 参与市内环境污染事故监测调查,并承担环境污染纠纷案件的促仲裁监测;负责环境诉讼、环境保护行政复议案件的法定委托监测。 5. 承担本市范围内新、改、扩建工程和技术改造项目及污染治理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工作。 6. 参与地方标准、环境法规和有关技术规范的制订和修订工作。 7. 组织和参与市内环境综合调查、环境监测分析方法研究、环境监测技术信息交流。 8. 对本市三级环境监测站进行技术指导,对社会各界进行环境科学咨询。 9. 对本市内环境监测人员进行技术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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